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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平:从出土玉戈看盘龙城等城市的高等级贵族

   摘要:玉戈和青铜礼器一样,是商周时期体现贵族身份的标志物。本文通过考察郑州商城、盘龙城墓葬出土玉戈、柄形器等礼器,提出玉戈、青铜礼器和玉柄形器由主及次地体现贵族身份重要程度,同时高等级贵族随葬更多、更大的玉戈。由大型玉戈结合青铜礼器的情况,可观察出盘龙城目前已经出现当地首领一级的最高等级墓葬13座,台西和大辛庄也有少数同等级别的遗存出现,而郑州商城王级墓葬尚未出现。

  在商周考古研究中,学者们往往通过文献材料、墓葬规模以及墓葬随葬青铜礼器的多寡来判别贵族的等级,进而形成对某一时期不同社会阶层的基本认识。目前,考古材料已经可以较为清晰地展现出晚商、西周以及东周时期不同阶层的物质文化面貌,并由此可进一步揭示其时的社会场景。但对于年代较早的商代前期的社会阶层,特别是对高等级贵族阶层,大家却难以做出一个明确的评估。这是因为一方面,商代前期——包括二里冈文化和中商文化时期,日后以青铜礼器为核心的器用制度此时还不完善,青铜器难以成为区分社会等级的标志物。特别是郑州商城等政治中心地区发现高等级墓葬很少,那些规模较大的墓葬还多因遭受破坏而使青铜礼器散失,高等级贵族身份很难定位。另一方面,文字材料在早商时期尚未出现,我们无法将这一时期墓葬贵族级别像晚商、西周那样进行定位和横向排比。因此目前除盘龙城李家嘴M2等少数墓葬之外,学界对于商代前期高等级墓葬缺乏一个层级的认识,当然也就无从理解商前期的贵族层级情况。

  在商前期青铜礼器组合不稳定、且常常遭受破坏而不齐全的情况下,戈等玉质礼器可以是我们观察社会等级的另一路径。可注意到的情况是,墓葬中玉质礼器的有无、大小,在不同级别墓葬中是明显有所不同的。这样,在缺乏青铜礼器的材料、或者以玉礼器结合青铜礼器材料的情况下,有可能通过有限数量的重要指标,来分析判断贵族墓葬的社会等级。

  郑州商城和盘龙城是目前所见商前期高等级墓葬最为集中的两个遗址,本文先通过这两个地区墓葬出土玉礼器来观察墓葬等级关系,再通过玉戈来尝试分析盘龙城等地高等级贵族的情况。

  一

  进入讨论之前,需要明确一下商前期的年代序列以及玉器的概念问题。

  按《郑州商城》报告的分期,二里冈下层二期、二里冈上层一期、人民公园期是郑州商城包含贵族墓葬的几个重要阶段,其中人民公园期大体对位于中商文化时期。《盘龙城》报告将盘龙城遗址分为七期,出土青铜器和玉器的墓葬分别属于第三~七期。其第三期、四~五期、六~七期的年代,也大致对应于郑州商城上述三期。例如,属于第三期的PYWM6出土青铜器装饰简单的阳线纹饰,年代在二里冈文化青铜器中是明显较早的。盘龙城第七期的PYWM11所出青铜器中爵横截面较圆,斝出现两周兽面纹,PYWM17出现纹饰风格较晚的牌形饰,这些墓葬年代在盘龙城明确属于最晚阶段。而属于第四、五期的PLZM2、M1出土青铜器特征与郑州商城二里冈上层一期颇为一致,这些青铜器数量多,品质高,映射出盘龙城兴盛的阶段。据此,以下将分二里冈下层、二里冈上层、中商文化三个阶段来对位观察郑州、盘龙城墓葬及其随葬品。

  “玉器”也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概念。通常,大家将透闪石和阳起石类的矿物结合体称之为玉器,其硬度大于一般石材。但古人是否如此辨玉?特别是经过三千多年的埋藏,原器色度与质感变化之后是否还会被当代人识别为玉器?这些其实是值得讨论的。我们经常看到考古报告将形制相同的器物分别归为“玉器”和“石器”,但未必说明这些经验性认识就是正确的。例如,下文将要涉及到的盘龙城杨家湾老馆舍后采集的玉戈(馆藏号01591),色浅灰,光泽度较弱,质感如沉积岩,但拉曼光谱分析表明其硬度等矿物特征一同如盘龙城其他玉器。在《郑州商城》报告中,对“玉”器和“石”器也有不同的划分,但发掘报告在操作上也并没有明确地坚持这样的分类。该报告表33中称BQM1出土玉戈3、石戈7,但在图389的BQM1平面图中,将10件戈均列为玉戈。同上报告表33中称BQM2出土石戈3件,但图390中BQM2平面图也将3件戈都称为玉戈。在郑州商城发掘报告相关的文字描述中,并未设石戈一项,上述玉、石戈都在玉戈下描述。对玉、石器这样不稳定的认识在考古报告中较为常见,除了编写报告不够严谨之外,也还因为所谓的“玉”与“石”在当今难以凭肉眼明确区分。那些被我们归入石器的,原本很可能就是玉器。因此本文会将考古报道中的戈、柄形器等石器与相应地玉器器类一并归类,只是统计表中按考古报告区别标识。

  我们先选择商前期较为常见的玉戈和玉柄形器两类玉礼器,按照前述的三个发展阶段,观察郑州商城和盘龙城两个地点的墓葬及其社会等级。表一、二分别统计了郑州商城和盘龙城墓葬中不同阶段玉礼器和青铜礼器的基本情况。两地墓葬中玉礼器、青铜礼器的数量多寡与墓葬规模基本同步,即墓葬规模较大者,也是同时出土玉礼器、青铜礼器数量较多的墓葬。

  在郑州商城,第一阶段出土青铜器的墓葬三座,虽都被破坏,但仍可知C8M7墓葬规模最大,随葬青铜礼器最多,也只有这座墓葬随葬戈、柄形器等多件玉礼器。郑州商城的第二阶段,BQM1、BQM2、C8M3墓葬规模大,随葬多套青铜礼器,这些墓葬各出土有较大尺寸的玉戈等礼器。郑州商城的第三阶段,这里已经不再是政治中心,迄今的考古发现也未见高等级墓葬。不过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此阶段墓葬几乎不见随葬青铜礼器者,而随葬玉礼器的情况则较多,后者往往同出礼仪性青铜兵器———钺。此类墓葬长度往往在3米以上,规模颇大,而随葬的玉与青铜两类礼器尺寸都较小。似乎可以推测,这些墓主原是那些在政治中心转移后,在郑州商城留存的一些社会等级较高、但政治或经济实力不强的贵族。

  在盘龙城,第一阶段的PYWM6长度在2.35米,规模是盘龙城较早时期最大的,该墓随葬爵、斝、鬲各一,同时出土有玉戈,这是盘龙城迄今所见较早阶段唯一的一座随葬青铜、玉礼器的墓葬,但墓葬规模及随葬品与其后的PLZM2等存在较大距离。盘龙城第二阶段是城市发展的高峰,李家嘴一带的大型墓葬如PLZM1、M2,往往随葬多套青铜礼器和玉礼器。PLZM2墓室面积接近12平方米,是商前期最大的墓葬。该墓随葬青铜酒器可能为3套或4套,与此对应,随葬玉礼器有戈5件、柄形器6件。此阶段如PLWM4等一些墓葬随葬多套青铜礼器,往往也同出玉礼器。盘龙城PYWM11、PYWM17、PYWH6,是第三阶段随葬青铜礼器最多的几座大型墓葬,同时也都有玉礼器伴出。

  以上情况说明,无论郑州商城还是盘龙城,玉礼器的有无与墓葬等级关系直接。玉礼器多出土于较大墓葬,相反,玉礼器数量较少或不见的墓葬,往往随葬青铜礼器数量也稍少。如不见玉礼器的青铜器墓葬,等级较高者在郑州商城也往往只见单件青铜礼器,在盘龙城往往是只有一套青铜觚、爵、斝组合。可以认为,早商时期,玉礼器和青铜礼器一样,也是体现身份、等级的标志物,甚至相较青铜礼器而言,玉礼器是等级更高的标志物。

  具体到玉戈和柄形器,在墓葬中体现的等级也有较大的区别。如表一、二所示,玉戈在郑州商城、盘龙城都出现在各阶段最高等级墓葬中,墓葬规模大、同时会随葬玉柄形器以及多套青铜礼器。相对而言,出土玉柄形器的墓葬等级相对不甚稳定。一方面柄形器和青铜礼器一样伴出于玉戈的高等级墓葬,或者不出玉戈但出土玉柄形器的墓葬等级也往往较高,如在郑州商城,C11M146、C11M150、C11M126等等出柄形器的墓葬都同出青铜礼器,在盘龙城,PYZM1、PYZM2、PLWM5、PCYM1等等出柄形器的墓葬都同出多件青铜礼器。不过,柄形器也有一些出现在等级不高的墓葬中,如郑州商城C7M47只同出陶器和铜工具,郑州商城甚至有些小型墓葬只出玉柄形器和个别陶器,如C8M13、C11M114等。在盘龙城,同样有一些出土玉柄形器的墓葬,只伴出陶器。柄形器出现在这些社会等级不高的墓葬中,玉戈就不会有这种情况。总体而言,不同类别的礼器体现贵族身份重要程度上,显然是以玉戈、青铜礼器、玉柄形器为主次。

  出土玉戈的墓葬等级较高,玉戈的大小也对应墓葬的等级高低。郑州商城第二阶段的BQM1、BQM2分别出土长48.8、44厘米的两件最大的玉戈,这两座墓葬规模和随葬品情况也相匹配。在盘龙城,最大的PLZM2所见玉戈5件,其中最长的一件PLZM2∶14长70厘米,也体现出墓主的高等级。

  当然,在郑州商城和盘龙城两地的墓葬,都有出土青铜礼器多而玉礼器少见或未见的情况,这往往是由于墓葬遭受晚期破坏的原因。郑州商城C8M2出土青铜礼器6件,其中罍、盘一般只见于高等级墓葬,但玉礼器只见一件柄形器,该墓墓坑自放置玉戈的腰部以下遭受严重破坏而致随葬品不全,按照C8M2原来的规模和随葬青铜礼器的情况,该墓极有可能随葬玉戈。郑州商城C8M3也是一较大墓葬,墓室遭受破坏。该墓长度达到2.9米,是郑州商城第一、二阶段规模最大的墓葬。该墓虽然出土多件青铜礼器和一件玉戈,但仍然不排除随葬品有失散。上述两座墓葬放置玉戈的腰部受破坏,玉戈流失可能性大。同样,盘龙城PLZM1出土青铜礼器数量达22件,在盘龙城是出土青铜礼器最多的,不过该墓只见一件玉戈,其长度仅为39厘米,与其墓葬规模不符。PLZM1是在遭受取土破坏后收集出土物,原来可能还随葬有更大的玉戈。


 
 
  如果我们根据墓葬随葬品的重要与多寡判断商前期贵族分层,大体可以将郑州商城和盘龙城贵族划分为这样三个层次:随葬较大玉戈、多件玉礼器和多套青铜礼器的墓葬,属于高等级贵族;随葬玉柄形器、成套青铜礼器的墓葬,可归为中层贵族;随葬单件玉柄形器或青铜礼器的墓葬,属于低级贵族。

 

  商前期大型墓葬常常保存不佳,若基于以上评估,可根据玉戈的体量,来横向串联规模较大、或者随葬多套青铜礼器的墓葬,由此确认高等级贵族的社会等级。

  对于形制不完整的玉戈,也可以根据比例粗估其体量。商前期较为瘦长的玉戈,如PLZM3∶14戈,内与通长之比为11.7%;郑州商城BQM1∶20戈,内与通长之比为15.8%;而PLZM1∶33戈,内与通长之比为18.7%,较为粗短。PLZM2∶14戈,内与通长之比为13.7%,比例较为适中。一般残存玉戈可据以上比例参照复原大体的体量,如难以判断其粗瘦程度的,则可按适中的比例15%来对应。

  二

  先看盘龙城的高等级贵族墓葬。盘龙城的一些高等级墓葬墓主身份比较明确。我们曾经指出,盘龙城城市布局存在阶段性变化,其中第二阶段核心区在宫城区———李家嘴一带,而第三阶段核心区转移至杨家湾南坡,其标志之一就是高等级墓葬都位移至杨家湾[8]。李家嘴和杨家湾两个地点,都已发现不少高等级墓葬。


 
  在李家嘴,《盘龙城》报告报道了这里的4座墓葬。由于除PLZM2之外大部分墓葬遭受破坏,《盘龙城》报告未给出其他3座墓葬的具体尺寸.不过从发掘报告图九十二李家嘴遗迹平面图看,其他3座墓葬长度与M2接近,规模都较大。这4座墓葬排列较为规整,都距城址内的宫殿区不足100米,年代也与后者接近。可以认为这些墓葬的墓主与宫殿区相关,他们可能是盘龙城最高身份的贵族,集中埋葬于宫殿区近旁并形成墓地。以下按照墓葬再分别讨论这些墓主身份。

  PLZM2,是李家嘴墓地、也是商前期规模最大的墓葬,殉人3,随葬青铜礼器多套,另外还包括一件青铜大钺。该墓有5件玉戈随葬,其最大者长70厘米。因此PLZM2的墓主,属于当时盘龙城首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PLZM1,墓葬遭取土严重破坏,墓葬长宽不明,随葬品均为收集。该墓仍然出土青铜礼器22件,数量多于PLZM2。青铜礼器中提梁壶、双耳簋等工艺水平极高,是盘龙城青铜器的代表之作。墓葬年代较PLZM2稍晚,但墓主地位应该与后者相当。该墓只见一件长度仅为39厘米的玉戈(PLZM1∶33),原有玉戈可能在出土时散失。

  PLZM3,由于遭受取土破坏,只见少量随葬品。根据《盘龙城》发掘报告所绘墓葬平面图,M3随葬品出土范围南北长超过3米,东西宽超过2米,据此M3是上世纪发现的盘龙城墓葬中次大的规模。M3出土两件玉戈,其中较大者PLZM3∶14长达94厘米,是迄今所见商前期最大玉戈。

  PLZM4,和M3一样遭受取土破坏,随葬品大部分散失,但出土有一件玉戈。该玉戈M4∶6内、援均残,其内宽8.1、援宽9.1厘米。修复后的长度为51.7厘米,也是一件大型玉戈。

  PZLM5,20世纪80年代,在PLZM1~M4之北发现一座残墓,随葬品多已散失,只见残玉戈两件。其中省博物馆藏玉戈M5∶1为宽体玉戈,援宽9.5、残长26.2厘米,该玉戈原来长度可能在50厘米左右。盘龙城遗址博物院收藏M5的一件残戈M5∶1-2,残长21厘米,形体较M5∶1-1玉戈略小。PLZM5随葬两件大体量的玉戈,体现了墓主地位。2015年武汉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原李家嘴发掘区进行展示清理,在原M1、M2之间新发现编号为M6的墓葬。PLZM6墓口南北长3.7米,东西宽2.3米,墓葬规模接近PLZM2。M6已为当代扰乱,未见成形的随葬品。这里的M6与M5是否为同一座墓葬,现在已经难以判断。

  以上李家嘴一带发现的5座墓葬,均出土有50厘米左右或以上尺寸的玉戈。虽然大部分墓葬遭受破坏,随葬品原貌包括数量都不能详知,不过可以推测这些墓葬原来随葬的玉戈还应该是多件,且其中较大者体量更大。目前李家嘴所见最小的玉戈是PLZM1∶33长度为39厘米,相信该墓最大的玉戈长度也应该超过50厘米。李家嘴这5座墓葬就墓葬规模、玉戈尺寸、墓地内聚的一致性,都说明其墓主应该属于第二阶段盘龙城最高首领成员。

  再看杨家湾。杨家湾南面坡地此前已报道的考古资料反映出如下一些特征,可作为盘龙城最晚阶段核心区表现:晚期堆积广泛分布且丰富,出现规模与城址一号宫殿相当的F4,围绕F4分布大型墓葬PYWM11、PYWH6、PYWM17。近年,这里还清理出规模颇大的PYWM13,说明和此前一样,最高等级墓葬与建筑在布局上有近密关系。以下分别讨论这几座墓葬。

  PYWM11,随葬青铜觚、爵、斝4套,随葬青铜钺,兽面纹大圆鼎也是商前期口径最大的鼎。M11随葬玉(石)戈两件,分别长44.1和35.8厘米。

  PYWH6,觚、爵、斝可能为3套,青铜礼器总数与M11相当,且都见有礼仪性兵器钺。H6玉戈长36.3厘米。

  PYWM17墓葬规模大,出土有大型的青铜兽面纹牌形饰以及绿松石黄金镶嵌饰件这样特殊而珍贵的随葬品。该墓有碎器葬习俗,玉戈只下葬一部分,其残长34、内宽10厘米,复原长度约在72厘米左右。

  PYWM13,过去只发现墓葬的一部分,后经进一步清理,得知这是一座墓口长4.1、宽2.9米的大型墓葬,殉人两具。墓葬已遭扰乱,青铜器可能有遗失,但仍包括青铜觚、斝、爵组合两套,以及鼎4、尊1等礼器。该墓也出土有一件玉戈的碎片,是接近前锋的部分,残宽5厘米,其完整的尺寸也应该较大。以上墓葬规模远大于、随葬青铜礼器总数远多于盘龙城最晚阶段其他级别的墓葬,墓葬中随葬钺、戈等礼器或其他特异物品,墓主身份都应该是最晚阶段最高首领级别。

  玉戈作为高等级礼器,像青铜礼器一样,一般都会出现在墓葬或窖藏等遗迹中,那些零星出土于遗址居址区较为完整的玉戈,相信来自于遭受破坏的墓葬。虽然商前期大型墓葬一般埋藏较深,但杨家湾南坡正位于当代居民区,该处文化层普遍受到扰乱或破坏。过去在杨家湾出土的两件玉戈原来很可能也是来自高等级墓葬:PYWT3③∶11玉戈,长56厘米;2002年杨家湾采集到一件玉戈,通长49、宽7.6厘米。这两件玉戈的体量,超过前述PYWM11和H6两座墓葬。这两件玉戈的拥有者,身份可能也属于盘龙城最高首领。

  这样从以上情况看,杨家湾一带目前应该已发现有6座墓葬的墓主应该属于第三阶段盘龙城最高首领成员。

  第三阶段杨家湾出土的玉戈,大部分长度较此前阶段如PLZM2、M3的玉戈要小,暗示此时期玉戈体量趋小,也和殷墟西周早期玉戈体量趋势接近。

  杨家湾年代稍早的PYWM6,虽只随葬爵、斝、鬲各一件青铜礼器,但随葬的玉戈长度在30.8厘米。考虑到其较早的年代和当时盘龙城尚未进入其兴盛的阶段,也不排除M6墓主为当时的最高首领。

  目前所见盘龙城各阶段最高等级墓葬,均随葬有大型玉戈或在碎器葬背景下随葬大型玉戈碎片,可见,大型玉戈是作为盘龙城最高首领的标志物出现在墓葬之中。

  盘龙城其他地点的墓葬也随葬有玉戈,其中较为重要着,是PLWM4出土多件青铜礼器和青铜钺,其玉戈长29厘米,这类墓葬墓主的身份,可能为盘龙城次一级的贵族。除了PLWM4之外,像PLWM7、PYZM3这样的墓葬,可能都是属于这样的情况。

  综上分析,盘龙城李家嘴和杨家湾所见高等级墓葬和玉戈等遗存,暗示两个地点已分别出现5位和7位最高首领级贵族,其中属于盘龙城第二、三阶段的有12位。在盘龙城城市自二里头文化末期至中商文化较晚阶段发展的约300多年中,如果以目前盘龙城所发现12个最高等级墓葬为单位计算,则盘龙城大部分特别是第二、三阶段的最高等级墓葬可以说都已经出现了。在今后的考古工作中,也不大可能预期再有以上级别墓葬的考古发现。

  三

  以社会等级较为明确的盘龙城墓葬和玉戈为认识基础,来观察郑州商城等地点的情况。

  郑州商城第一阶段最高级别的C8M7是郑州商城出土玉戈最早的墓葬,该墓受到严重破坏,“清理时仅存墓室西北角一部分”。墓葬出土青铜爵3、斝1而未见觚,显然是因为墓葬受到破坏而致组合不全,报告还提到“据破坏该墓的挖沙者谈,他曾在该墓处拣到一件饰三弦纹的铜盉”。而青铜盉在组合属于高等级器类,M7原来应该有多套觚、爵、斝组合,是一座高等级贵族墓葬。不过该墓出土的玉戈之一长为21.8厘米,远小于同时期盘龙城PYWM6玉戈30.8厘米,但如果考虑到该墓规模更大、随葬品套数更多,其玉戈多套(可能有遗失),墓主级别或远较PYWM6为高。

  郑州商城第二阶段规模最大的墓葬,是BQM1、BQM2和C8M3。这几座墓葬随葬青铜礼器的数量也较多,同时都随葬有玉戈。BQM1、BQM2墓葬规模大,随葬可能是两套的青铜礼器和多件玉戈,显然墓葬级别较高。发掘报告报道的两墓玉戈分别长为48.8、44厘米,与同时期盘龙城李家嘴各墓葬玉戈体量小得多。C8M3遭受破坏,青铜礼器原来的组合可能为两套觚、爵、斝组合,级别可能与前两座墓葬近似。显然,郑州商城这几座墓葬的级别,较盘龙城最高首领要稍低。

  在南方之外,商人在北方、东北的经营,形成有藁城台西、济南大辛庄这样的中心城市,其社会地位与文化性质,与盘龙城基本相近。两座城市在时间上与盘龙城都有一些重合,台西的年代稍晚,与盘龙城最后阶段大体重叠,大辛庄的延续时间大部分与盘龙城一致。因此,台西和大辛庄两座城市的高等级贵族墓葬,情况也应该与盘龙城的相差不远。

  藁城台西发现112座中商文化时期墓葬,是目前发现商代前期墓葬最多的地点。台西墓葬分布较为集中,多为小型墓,长度不超过2米。墓地中也有一些墓葬规模较大,其长度在3米左右,甚至在11座墓葬中使用1~2个殉人。不过,这些墓葬随葬青铜礼器均未超过一套觚、爵、斝组合的器用方式,也都未使用玉戈。如M112墓室长宽分别为3.0、2.0米,随葬青铜器为觚、斝、鼎、瓿,还见有石罄、铁刃青铜钺等高等级物品,墓主可能是一位地位较高的贵族。中商时期墓葬规模趋大,郑州人民公园一些墓葬长度也多超过3米,但其等级并不很高。台西目前所发现的这些墓葬可能都没有达到最高级别。

  台西属于最高首领的墓葬可能像盘龙城一样相对集中在高等级建筑附近。实际上,遗址过去出土过体现等级的玉戈,除了一件难以判断体量的玉戈碎片之外,采集玉戈C∶7,长39厘米,极有可能是来自一座最高首领的墓葬。

  济南大辛庄是早商时期商人前出山东半岛的据点,并在二里冈文化晚期和中商时期进一步发展。目前大辛庄还没有前面报道的材料,但已有两座墓葬体现出很高的等级。

  M106墓室3.2×2.2,保持完好,出土青铜器觚3、爵2、斝2、尊2、卣1,玉戈1、柄形器1[18]。玉戈长31.9、援宽6.8、内宽6厘米。该墓年代属于中商文化较晚时期。

  M139墓室3.2×2.2平方米,规模较大,虽然多次被盗,但仍然出土鼎2、罍、壶、盉2、爵、斝、觯等14件青铜器以及柄形器等玉器,其中包括大型青铜钺,墓葬年代较M106稍晚。M139墓是大辛庄遗址目前已发现最大型的墓葬,墓主应该为该城市的高级贵族或最高首领。不过该墓中北部被盗扰,因此未见玉戈可能系盗扰所致。

  以上以大型玉戈为判断标准,梳理、串联出商前期一批高等级贵族墓葬。我们认为最高首领一级的墓葬,目前在盘龙城已经大部分被发现,台西和大辛庄则是少量出现。由周边区域中心城市比照郑州政治中心,可知后者发现的只是一些等级相当的贵族墓葬,更高等的商王一级墓葬尚未出现。这样的串联和认知,可以搭建出考察商时期社会分层的平台。

  通过对玉戈形态的观察,还可以注意到商前期玉戈作为权力的象征,其造型虽然极为简洁,但在不同区域出土的玉戈,技术细节却有高度的一致性。例如此时期所有的玉戈,在锋与援之间的刃口都不是平滑的过度,而是带有锐利的转折。这个转折是分别从锋、援两端打磨,至锋与援处交接而形成,是商前期的一个时代特点。这样相同的细节,是相同制作技术系统的反映。这说明玉器的制作,和同时期青铜器技术一样,在不同地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它是该时期商文化、政治对周边地区强力辐射的表征。

  附记: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湖北黄陂盘龙城遗址考古发现与综合研究”(批准号16ZDA14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张昌平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来源:原文刊于《江汉考古》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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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8   来源()   打印页面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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