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关于移交广河齐家坪遗址出土文物的请示》(甘文考发〔2024〕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移交方案。广河齐家坪遗址移交文物为你所1975年考古发掘出土,共计554件(套),其中珍贵文物60件(套)、一般文物494件(套)。决定移交广河县齐家文化博物馆珍贵文物50件(套),其中一级文物3件(套)、二级文物7件(套)、三级文物40件(套)(见附件1);一般文物406件(套)(见附件2)。你所留存珍贵文物10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件(套)、二级文物2件(套)、三级文物7件(套)(见附件3);一般文物88件(套)(见附件4)。
二、请你所及时与广河县齐家文化博物馆衔接商定移交时间,严格按照文物移交清单尽快完成移交工作。移交时要落实安全责任,规范点交包装,确保文物绝对安全。
此复。
附件2:移交广河县齐家文化博物馆一般文物清单
附件3:留存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珍贵文物清单
附件4:留存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一般文物清单
甘肃省文物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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