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区资料仅有墓葬分布总平面草图,无探方记录、地层剖面图。故以下地貌及地层堆积情况描述均来源于郭德勇手稿《甘肃广河县齐家坪遗址发掘报告》: A 区原是一片西高东低的斜坡形开阔地, 在“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 已被平整为梯田。发掘点在整个 A 区的东北隅,地层较简单。发掘点西部取土较深,故墓葬多在深 0.2 ~ 0.4 米的现代耕土层下显露,中部地貌扰动较少,基本保持了原有地貌,东部经平田整地垫土较厚。 A 区共发掘 5 米 ×5 米的探方19 个,揭露面积约 475 平方米。清理遗迹包括墓葬 112 座、房址 3 座、灰坑 2 个、窑址 1 座。
第二节 遗迹和遗物
一 墓葬
计 112 座,除了少数墓坑是不规则乱葬坑或形制不明确外, 其余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图二) 。无葬具。埋葬方式可分为一次葬、二次扰乱葬、葬式不明的合葬墓。 一次葬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二次扰乱葬可分为单人葬和多人合葬两类。二次扰乱葬占墓葬的绝大多数, 一次葬数量较少。 A 区墓地以单人葬为主要埋葬形式,合葬墓次之。单人葬墓计 76 座,占 A 区墓葬总数的 67.2%。合葬墓 36 座,占 A 区墓葬总数的 32.8%。
( 一)一次葬
计 7 座, 占 A 区墓葬总数的 6.25%。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分别为 M20、M24、M61、 M66、M90、M92、M111。
以图1 M20号为例,为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口大底小。墓向 268°。墓底长 2.1、宽 0.76、深 0.65 米。无葬具。填土为黄色花土。
单人仰身直肢葬。人骨保存较好,头向西,面向南。墓主的左指骨位于左膝盖旁,左趾骨位于陶豆旁,右胫骨和右指骨位于头骨的左侧。发掘者鉴定墓主为 25 ~ 30 岁的女性。人骨未采集(图1)。
随葬器物计 12 件,其中陶器 11 件、骨器 1 件。器物集中放置在墓主足旁。现存器物 10 件。另有白色碎石 76 块, 位于墓主左侧腰身处,现存器物中未见该墓编号的白色碎石。随葬器物为:夹砂绳纹侈口罐 2 件、高领罐2 件、喇叭口篮纹高领罐2 件、双大耳罐3 件、钵1 件、豆1 件、骨针 1 件。

图1 M20 平、剖面图
(二)二次扰乱葬
计 91 座,占 A 区墓葬数量的绝大多数,占 A 区墓葬总数的 81.25%。墓主的骨骼均有不同程度的缺失和移动,尤其以残缺头部骨骼较常见。有单人葬和合葬两种方式,多人合葬墓中有墓主骨骼均被扰乱的, 也有个别墓主骨骼被扰乱的。葬式分为仰身直肢葬、头骨高于躯干骨葬、屈肢葬、侧身葬、俯身葬及不明确葬式等。
1. 单人仰身直肢葬
计 20 座, 分别为 M1、M5、M21、M23、M29、M48、M51、M55、M60、M62、M75、M89、 M94、M95、M97、M98、M104、M105、M107、M108。
以图二 M1号为例,该墓资料仅有简单的发掘记录和平、剖面图,无遗迹照。
该墓开口于上层,墓口距地表深 0.6 米,墓底距地表深 1.05 米。位于 A 区东南角, AT1 的西北部,东邻 M12,南邻 M4,西邻 M36,北邻 M37。
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 355°。墓圹长 1.9、宽 0.87、深 0.45 米。无葬具。
单人仰身直肢葬。墓主头骨及左侧股骨已朽,左侧上肢骨不见,其余人骨保存较完整。发掘者鉴定墓主为 40 ~ 45 岁的男性。未记录人骨采集情况, 现存遗骨中未见该墓编号的人骨。
随葬器物计 8 件,其中陶器 6 件,骨器 2 件。集中放置在墓主的下肢两侧,其中钵置于喇叭口颈耳罐上,骨针放置在陶钵内。墓主的左胫骨旁有猪下颌骨 1 件。随葬器物为:夹砂绳纹侈口罐2 件、双大耳罐1 件、喇叭口颈耳罐1 件、钵1 件、盉 1 件、骨针2 件。

图二 M1 平、剖面图
2. 头高于躯干骨的单人葬
单人仰身直肢葬。人骨保存较好,头骨被移动过,头骨高于躯干骨,椎骨和肋骨已朽。发掘者鉴定墓主为 55 ~ 60 岁的女性。未记录人骨采集情况, 现存遗骨中未见该墓编号的人骨。
随葬器物计 12 件,均为陶器集中放置在墓主右下肢和足旁。另有白色碎石若干,置于墓主左侧腰部,现存器物中未见该墓编号的白色碎石。随葬器物为:豆1件、高领罐1件、折肩罐2件、双大耳罐2件、钵1件、薄胎细绳纹罐2件、夹砂绳纹侈口罐1件、单大耳罐1件、喇叭口篮纹高领罐1件。

图三 M18 平、剖面图
3. 单人屈肢葬
仅1座M22号,该墓资料仅有简单的记录、平面图和遗迹照,无剖面图。
该墓开口层位未记录,墓口距地表深 0.7 米,位于 A 区中部偏东南, AT2 西南角,西邻 M29。 M22 被 M29 打破。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 345°。墓圹长 2.1、宽 0.58、深 1.7 米。无葬具。
仰身屈肢葬。人骨保存较完整,头骨仅存下颌骨。发掘者鉴定墓主为 35 ~ 40 岁的女性。
随葬器物计 7 件,均为陶器。集中放置在墓主的左胫骨旁。墓主左侧有白色碎石若干,现存器物中未见该墓编号的白色碎石。随葬器物为:夹砂绳纹侈口罐3件、喇叭口篮纹高领罐1件、单大耳罐1件、双大耳罐1件、钵1件。
4. 单人侧身葬
计 4 座,分别为 M10、M15、M43、M83。
以图四M10号为例,该墓资料仅有简单的记录和平、剖面图,无遗迹照。该墓开口于上层,墓口距地表深 0.55 米,墓底距地表深 0.85 米。位于 A 区中部偏南, AT2 西北角,东邻 M28,西邻 M32。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 0°。墓圹长 1.54、宽 0.54、深 0.3 米。无葬具,填土未记录。
单人侧身葬。人骨侧身蜷缩,有火烧痕迹,头向北,面向东,其中头骨、面部、右肩部被烧焦,右胫、腓骨被烧断。发掘者鉴定墓主为一成年女性。
随葬器物计 7 件,其中陶器 5 件、骨器 2 件。陶器集中放置在墓主的足旁,骨器置于双手旁。随葬器物为:夹砂绳纹侈口罐2件、双大耳罐1件、彩陶罐 1 件、钵1件、骨匕 1 件、骨饰1件。

图四 M10 平、剖面图
5. 单人俯身葬
以图五 M33号为例,该墓开口层位未记录, 距地表深度为 0.52 米(根据记录无法判断此深度是墓口还是墓底距地表深度)。位于 A 区中部, T7 南部,西邻 M34。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 0°。墓圹长 1.62、宽 0.5、深 0.14 米。无葬具。填土为花土,土质较疏松。
俯身屈肢葬。人骨被扰乱, 头骨、手骨、足骨已朽。发掘者鉴定墓主为 20 ~ 25 岁的女性。未记录人骨采集情况,现存遗骨中未见该墓编号的人骨。无随葬品。

图五 M33 平、剖面图
6. 葬式不明的单人葬
葬式不明确的墓葬指人骨残缺不全、二次扰乱等原因造成的人骨凌乱或缺失而无法判断葬式的墓葬。计 38 座, 分别为 M2、M3、M6、M9、M19、M27、M30、M31、M32、M41、M46、 M47、M49、M53、M54、M58、M64、M67、M68、M69、M71、M73、M78、M81、M84、 M85、M86、M87、M88、M91、M93、M96、M100、M101、M102、M103、M106、M109。
以图六 M19号为例,该墓资料仅有简单的记录和平、剖面图,无遗迹照。该墓开口层位未记录,墓口距地表深 0.3 米,墓底距地表深 0.45 米。位于 A 区西南部, AT4 东部,东邻 M21,西邻 M17。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向 0°。墓圹长 1.7、宽 0.65、深 0.15 米。无葬具。填土为花土,土质较疏松。人骨仅存胫骨、腓骨和部分上肢骨。未记录人骨采集情况,现存遗骨中未见该墓编号的人骨。
随葬器物计5 件,均为陶器。置于墓主的足下部。随葬物品为:夹砂绳纹侈口罐2 件、折肩罐1件、单大耳带流瓶1件、豆1件。

图六 M19 平、剖面图
(三)葬式不明的合葬墓
计 14 座,占 A 区墓葬总数的 12.5%。该类墓葬的墓圹多不规则或无墓圹。骨骼凌乱,有的葬于灰坑中,绝大多数无随葬品,极少数有少量随葬品。分别为 M7、M8、M13、M14、 M17、M26、M38、M39、M45、M52、M70、M72、M80、M82。
以图三 M82号为例,该墓资料仅有简单的记录和平面图,无剖面图和遗迹照。该墓开口层位未记录,据发掘记录:距地表深 1 米,但不清楚是墓口还是墓底距地表的深度。位于 A 区东北部, AT12 西北角,东邻 M110,西邻 M76。M82 南壁被 M58 打破。墓葬的形制结构和方向未记录。无葬具。填土未记录。
双人合葬,人骨残缺严重,保存极差。发掘者鉴定为 2 个个体。仅存 1 具头骨、2 具下颌骨、部分下肢骨和盆骨等。其中一具人骨为 55 岁左右男性,另一具人骨为 25 岁左右的女性。坑内有 3 块大石头。未记录人骨采集情况,现存遗骨中未见该墓编号的人骨。随葬器物仅 1 件残夹砂绳纹侈口罐,编号M82∶1。现存器物中未见该编号的器物,可能混入编号错误或无编号器物内。

图七 M82 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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