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蜀族墓葬的墓口为窄长方形,葬具为船棺。巴族墓葬的墓口为宽长方形,葬具以单棺、单椁和一棺一椁为主。二者随葬陶器的种类相近,但组合各有不同。属于蜀族的“巴蜀青铜器”主要有柳叶矛、柳叶剑、三角援戈、无胡戈、双胡戈、荷包钺、斤、凿、凸刃环首削和直刃无首削,属于巴族的“巴蜀青铜器”主要有鍪、釜、虎纹单胡戈、斧形钺和斧。鍪、釜、柳叶矛、柳叶剑、虎纹单胡戈和凸刃环首削虽然族源不同,但在蜀族墓葬和巴族墓葬中随葬均较多,已成为蜀族和巴族共用之物,不分族别。
“巴蜀青铜器”主要代指四川盆地战国至秦代墓葬(图一)中常见的具有典型地方特色的青铜器,包括鍪、釜等容器,柳叶剑、柳叶矛、三角援戈等兵器以及斧、斤、凿、削等工具。由名称可知“巴蜀”是这类青铜器的文化归属和族群归属,但巴文化和蜀文化是两支不同的考古学文化,使用这两支考古学文化的主要族群——巴族和蜀族也是两支不同的族群,可见“巴蜀青铜器”究竟属巴还是属蜀仍旧是未解的难题。由于“巴蜀青铜器”出土数量众多,分布地域广阔,延续时间持久,明确其所属族群对于探讨战国至秦代四川盆地历史、文化、民族等领域的相关问题能够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我们尝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巴蜀青铜器”所属族群进行初步的探索。
一蜀族、巴族墓葬辨别
判断墓葬所属族群,墓葬本身特征和随葬品组合较之于单件随葬品更能反映其所属族群。原因在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以其他族群或考古学文化的器物代替本民族器物随葬的现象。如果单纯以随葬品判定墓葬所属族群,可能就会出现偏差。根据文献记载和前人研究成果可知,蜀族的活动区域主要集中在成都平原,巴族则分布于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分布于上述两大区域内的战国至秦代墓葬应该包含有蜀族墓葬(以下简称“蜀墓”)和巴族墓葬(以下简称“巴墓”)。下文我们将从墓口形状、葬具和随葬品组合入手进行辨别。
(一)成都平原
从墓口形状和尺寸公布较为齐全的138座墓葬来看,成都平原墓葬的墓口形状基本为长方形,大致可分为宽长方形和窄长方形两类,前者长宽比小于3,后者大于3。宽长方形墓30座,占21.7%,窄长方形墓108座,占78.3%。若结合年代来看,战国早期至战国晚期窄长方形墓均占据绝大多数,至秦代转而以宽长方形墓为主(表一)。
葬具较为明确的墓葬共有130座,以船棺为主,共计108座,所占比例为83.1%(图二),其次为木板墓,共计11座,占8.5%,单棺、单椁和一棺一椁墓共计10座,仅占7.7%,另有1座墓葬较为特殊,即马家M1,该墓虽然有椁和分箱,但棺为船棺,故其葬具似也可归为船棺一类。因此,船棺应该是成都平原战国至秦代墓葬使用最为广泛的葬具。
成都平原共141座墓葬随葬陶容器,其中79座随葬釜,77座随葬豆,88座随葬罐。半数左右的墓葬随葬上述陶器,可见这些陶器应该是相对固定的随葬器类。瓮见于19座墓,尖底盏见于28座墓,也较为常见(表二),其他陶器随葬较少。结合年代来看,战国早期以釜、瓮和尖底盏最为常见;从战国中期开始,瓮和尖底盏急剧减少而罐成为主要随葬陶器,釜和豆次之;战国晚期与战国中期类似,依旧以釜、豆、罐为主;秦代与战国晚期大致相同,不过釜的比例稍低而豆、罐比例略增。随葬铜容器的墓葬共60座,战国时期鍪的随葬比例一直较高,到秦代下降至50%以下,而之前随葬较少的釜、盘的比例升至50%以上。战国时期矛、剑、戈、钺一直是主要的随葬铜兵器,比例大多超过50%,秦代除了矛外均不超过50%,但与矛差距不大。随葬铜工具之中,削的随葬比例一直较高,而斧/斤和凿比例普遍较低,二者只分别在战国晚期和战国早期超过了50%。由此可见,成都平原墓葬随葬的陶容器和铜器相对较为固定,战国早期以陶釜、陶尖底盏、陶瓮、铜鍪、铜矛、铜剑、铜戈、铜钺、铜削和铜凿为主,战国中期则以陶釜、陶豆、陶罐、铜鍪、铜矛、铜剑、铜戈、铜钺和铜削为主,战国晚期与战国中期相比多了铜斧/斤,秦代则以陶釜、陶豆、陶罐、铜釜、铜盘、铜矛、铜剑、铜戈、铜钺和铜削为主。
综上所述,成都平原墓葬的墓口形状以窄长方形居多,葬具多为船棺,陶器以釜、豆、罐为主,尖底盏和瓮次之,铜容器以鍪为主,釜、盘亦占一定比例,铜兵器多见矛、剑、戈、钺,铜工具主要有斧/斤、凿和削。上述三方面特征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表现在:其一,窄长方形墓的葬具绝大多数为船棺,例外者的年代均晚至战国晚期、秦代。葬具为船棺的墓葬,墓口形状几乎均为窄长方形;其二,各个时期船棺葬随葬器物的器类构成及随葬比例与上文总结的成都平原墓葬基本一致。
既然窄长方形墓、船棺葬和上述器物随葬情况关联如此密切,可以认为包含这三方面特征的墓葬属于一个特定的族群。有学者认为船棺葬是蜀人的葬俗,我们表示赞同。此外,陶尖底盏从晚商时期就开始大量出现于三星堆、金沙等古蜀国都城中,应该是蜀族较为常用的陶器之一。因此,墓口为窄长方形,葬具为船棺,随葬品多陶釜、陶豆、陶罐、陶瓮、陶尖底盏、铜鍪、铜矛、铜剑、铜戈、铜钺和铜削的墓葬,其所属族群当为蜀族。为便于下文分析,我们将各时期蜀墓较为常见的器物组合统计如表三。
(二)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
该区域墓口形状明确的337座墓葬中,宽长方形墓有250座,占74.2%,窄长方形墓只有87座,占25.8%(表四)。由此可见,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墓葬的墓口形状以宽长方形为主,窄长方形很少,尤其战国早期最为明显。战国中期的窄长方形墓主要集中在冬笋坝和罗家坝,两个墓地的材料发表较为齐全,故而其比例略微偏高,窄长方形墓的实际比例可能要低于29.9%。
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明确有葬具的墓葬共计192座,其中单棺墓70座,一棺一椁墓102座,单椁墓20座,船棺葬只有9座。由此可见,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墓葬的葬具以单棺或一棺一椁为主,单椁、船棺较为少见且相对集中,单椁墓主要见于李家坝,船棺主要见于罗家坝、李家坝和冬笋坝(图二)。由于单椁墓在葬具形制和制造方法上与单棺、一棺一椁没有太大的区别,可以将三者视为同一类葬具。
304座随葬陶容器的墓葬中,211座随葬罐,187座随葬豆,可见罐和豆是最主要的随葬陶器,釜见于96座墓葬,亦是较为常见的器类,其余陶器均不多见。战国时期随葬的陶容器以豆和罐为主,釜低于50%;秦代依旧以罐多见,但豆比例降至50%以下,釜升至50%。随葬铜容器的墓葬有111座,其中88座随葬鍪,鼎、壶和盘在战国时期均较少随葬,秦代随葬比例达到50%。随葬铜兵器的203座墓葬中,118座随葬剑,100座随葬矛,99座随葬钺,三者应该是主要的随葬铜兵器。战国早期随葬矛、剑的比例相当,钺不足50%;战国中期剑和钺的比例上升而矛比例下降;战国晚期三者比例均有所下降;秦代变化较大,随葬兵器的墓葬急剧减少。战国早期随葬的铜工具以斧/斤为主;战国中期和晚期斧/斤的随葬比例仍较高,但不及削;秦代随葬的铜工具只有削一种(表五)。综上所述,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战国早期墓葬的随葬器物以陶豆、陶罐、铜鍪、铜矛、铜剑和铜斧/斤为主,战国中期和战国晚期以陶豆、陶罐、铜鍪、铜矛、铜剑、铜钺、铜斧/斤和铜削较为多见,秦代则主要以陶釜、陶豆、陶罐、铜鍪、铜鼎、铜壶、铜盘和铜削为主要随葬器物。
经过分析,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墓葬的上述三方面主要特征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包含这三方面特征的墓葬应该属于同一个族群。上文我们已经辨别出蜀墓,那么在巴族活动的川东、重庆及鄂西地区发现的与蜀墓明显不同的墓葬,其所属族群很有可能是巴族。巴墓的典型特征是:墓口形状为宽长方形,葬具为单棺、单椁或一棺一椁,随葬器物以陶豆、陶罐、铜鍪、铜矛、铜剑、铜戈、铜钺为主,但是秦代有所不同,之前随葬较多的陶豆、铜剑、铜戈和铜钺减少,而之前随葬较少的陶釜、铜釜和铜盘增多常见的随葬器物组合如表六。
二两族墓葬出土青铜器考察
在辨认出蜀墓和巴墓之后,我们可以详细考察两族墓葬出土的青铜器。虽然蜀墓和巴墓在不同时期的铜器组合各有不同,但器类基本一致。铜容器主要有鍪、釜和盘,铜兵器有矛、剑、戈和钺,铜工具有斧/斤、凿和削。
(一)铜容器
铜鍪最早见于战国早期的蜀墓和巴墓(图三∶1~7),虽然各个时期铜鍪的形制有所不同,但整体来看应该属于同一类。铜釜的情况与铜鍪相似(图三∶8~14)。从随葬情况来看,铜鍪和铜釜似乎是蜀、巴共有的铜器。不过,我们认为铜鍪、铜釜这类圜底的铜器最初应来自巴族。理由有以下三点:
其一,战国早期之前巴地墓葬已经开始随葬铜鍪和铜釜。罗家坝M33是目前为止罗家坝遗址发现最早的东周墓葬,发掘者将其年代定为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或曰春秋战国之际。该墓随葬铜鍪、铜釜各1件,应该是目前为止四川盆地所见最早的随葬铜鍪和铜釜。
其二,战国早期之前蜀地不见铜鍪和铜釜。成都平原从出现铜器的晚商时期到春秋时期,流行的铜容器多为圈足器,如尊、罍、瓿等,不见鍪、釜一类圜底器。
其三,从夏商时期开始,巴地已流行使用圜底陶器。峡江地区的夏商时期遗址,如香炉石、杨家嘴等,出土陶器的器类以圜底的陶釜为主,应该是该地区较为流行的陶器器类。
铜盘最早见于战国中期的蜀墓,仅有2座,即新一村M1(图三∶15)和马家M1,与之共存的除了鍪、釜等巴族青铜器之外,主要是铜鼎、铜敦和铜壶等典型楚式青铜器。因此,我们倾向于认为铜盘属于楚文化器物,而与蜀族和巴族无关。
(二)铜兵器
蜀墓和巴墓随葬的铜矛多数为柳叶矛,根据骹部长短可分为长骹矛和短骹矛,两种矛从战国早期开始在蜀墓和巴墓随葬(图四∶1~15)。单从战国时期的蜀墓和巴墓本身难以判断柳叶矛的族属。不过,春秋时期甚至西周晚期蜀国都城金沙遗址的部分墓葬已经开始随葬这类铜矛,如人防地点M271和黄河地点M651即各自随葬1件短骹矛(图六∶3、5),前者年代为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后者年代为春秋中期偏晚至战国早期;黄河地点M350和M535各自随葬1件长骹矛(图六∶15、7),年代均为春秋中期偏晚至战国早期,西周早期竹瓦街窖藏(图七∶4)以及与蜀有密切关系的宝鸡竹园沟墓地(图七∶6)亦分别出土1件形制较早的同类器。可见,无论是长骹矛还是短骹矛,都可能是春秋时期乃至更早的西周早期由蜀人最先使用。
从战国早期开始,蜀墓和巴墓随葬的铜剑可分为两类,其一为无格柳叶剑,其二为有格剑(图四∶16~29)。后者为包括楚文化在内的中原文化典型器物,前者在蜀墓和巴墓均随葬较多,单从随葬情况难以判断其族属,故以往多被笼统视为巴蜀青铜器,仅有少数学者认为其为蜀族或巴族器物。由于柳叶剑在金沙遗址黄河地点部分墓葬中与铜矛共出,在西周早期的宝鸡竹园沟墓地(图七∶7)也有大量出土,个别甚至与剑鞘同出(图七∶10),故柳叶剑所属族群应该与柳叶矛相同,即为蜀族。
蜀墓和巴墓随葬的铜戈种类较多,可按照整体形制分为三角援戈、无胡戈、单胡戈和双胡戈(图四∶30~52),其中三角援戈、无胡戈和双胡戈几乎仅见于蜀墓,巴墓随葬极少。因此,结合随葬情况来看,三角援戈、无胡戈和双胡戈应该是蜀族兵器。单胡戈从形制和纹饰来看,可细分为两类:一类为素面,胡末端较直,可称之为素面单胡戈;一类在援末和胡部饰虎纹,胡末端向内部有一个小突起,暂称为虎纹单胡戈。前者广泛见于蜀墓和巴墓,是典型的中原式铜戈,后者在战国早期、中期的蜀墓和巴墓均有随葬。由于较早的罗家坝M33随葬2件同类器,故虎纹单胡戈的族属似有可能为巴族。
学界习称的荷包钺最早见于战国早期的蜀墓(图四∶53),直至秦代亦有随葬,相对而言巴墓随葬较少。春秋时期的金沙遗址黄河地点M535随葬有一件同类器(图六∶10),而西周早期与蜀人关系密切的竹园沟墓地出土的一种铜铲(图七∶11),其形制特征与荷包钺较为相似,可能为其祖型。因此,荷包钺可能在战国以前就在蜀地出现并使用。结合荷包钺的随葬情况考虑,其所属族群可能与柳叶矛、柳叶剑等同样为蜀族。与此同时,巴墓主要随葬另一类铜钺,其形制特征与荷包钺明显不同(图四∶57、59、61),暂称之为斧形钺,其年代一直延续至战国晚期,几乎不见于蜀墓,故这类铜钺有可能是巴族器物。
(三)铜工具
铜斧和铜斤是巴墓和蜀墓较为常见的随葬工具(图五∶1~10),二者形制较为接近,以往的报告或简报对二者的判断标准不一,称谓较为混乱,故本文将二者合并统计。铜斧/斤从战国早期开始见于蜀墓和巴墓,一直延续至秦代。蜀墓多随葬窄长形铜斧/斤,巴墓多随葬宽短形铜斧/斤,前者更接近铜斤而后者更接近铜斧,只有战国晚期的蜀墓和巴墓均随葬铜斧和铜斤。由此可见,铜斧和铜斤应该来自不同族群。由于春秋时期的金沙遗址黄河地点M535、M587、M592随葬有铜斤(图六∶11、18、25),结合铜斤的随葬情况,我们认为铜斤应该是蜀人之物,西周早期竹瓦街窖藏出土的1件铜锛有可能是其原型(图七∶5)。而与铜斤形制明显不同且流行于巴墓的铜斧,其所属族群有可能为巴族。
铜凿随葬数量不多,以蜀墓多见,巴墓较少(图五∶11~15)。蜀墓和巴墓所见铜凿形制基本一致,二者应该属于同一族群之物。由于春秋时期的金沙遗址黄河地点M535随葬有铜凿(图六∶12),西周早期的竹园沟墓地亦有出土(图七∶12),其形制与战国时期同类器相似,故这类铜凿由蜀人最早使用。
铜削,亦有学者称之为铜刀,根据形制可分为三类:其一为凸刃环首削,背凹,前端上翘(图五∶16、18、22、25、28);其二为凹刃环首削,背凸,前端下垂(图五∶19、21、23、24、26、27);其三为直刃无首削,直背,前端变宽(图五∶17、20)。根据目前的随葬情况来看,凸刃环首削和凹刃环首削最早分别出现于战国早期和战国中期的蜀墓和巴墓,直刃无首削目前只见于战国早期和中期的蜀墓,巴墓基本不见。有学者对四川盆地所见的铜削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对其文化因素来源进行了探讨,其中凸刃环首削和直刃无首削虽然受到中原文化和新疆地区文化的影响,但应该是本地器物,凹刃环首削来自包括楚文化在内的中原文化。由此可见,除了凹刃环首削为外来物外,其余二者都应该属于蜀族或巴族的器物。由于金沙遗址黄河地点M592随葬有1件凸刃环首削,故我们倾向于认为凸刃环首削的族属为蜀族。直刃无首削主要见于蜀墓,其族属也有可能是蜀族。
综上所述,属于蜀族的铜器主要有柳叶矛、柳叶剑、三角援戈、无胡戈、双胡戈、荷包钺、斤、凿、凸刃环首削和直刃无首削,属于巴族的铜器主要有鍪、釜、虎纹单胡戈、斧形钺和斧。鍪、釜、柳叶矛、柳叶剑、虎纹单胡戈和凸刃环首削虽然源自不同族群,但在蜀墓和巴墓中随葬均较多,已成为蜀族和巴族共用之物,不分族别。
三余论
以上我们简单探讨了以往所谓“巴蜀青铜器”的族属,将其所属族群分别定为蜀族和巴族,对于蜀族和巴族本身的情况我们并没有进行过多讨论。事实上,在上文分析随葬器物的过程中我们已大致认识到蜀墓在春秋时期前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春秋以前船棺葬较少,墓口形状也多为宽长方形,随葬器物极少,春秋时期才开始零星随葬战国时期较为常见的铜兵器和铜工具。关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学者将其归结于蜀国统治阶层所属族群的更替,即由之前的杜宇族变为开明氏。由此可见,蜀族本身在春秋时期已经发生了更替,因而在墓葬方面也有所体现。成都平原的秦代墓葬与之前相比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墓口为宽长方形的墓葬增多,二是葬具开始较多使用棺椁,三是随葬品组合及随葬品本身与之前相比发生了上文所总结的改变。究其原因,应该与秦文化的影响以及蜀族人群大量流失有关,而荥经同心船棺墓葬、宜宾沙坝墓地的发现,或许为蜀族的去向提供了很好的线索。巴族的情况更加复杂,无论是文献记载还是考古发现均表明所谓的巴族其实是由多支人群构成的。既然人群不同,反映在墓葬上的特征也会有所区别,只不过由于随葬器物较为相似而不易辨别。随着考古材料的积累和研究的深入,在上文所谓巴墓中辨别出不同人群的墓葬应该是可行的。
关于柳叶剑的族属,我们虽然同意前人的观点,即认为柳叶剑来自于蜀族而非巴族,但对于十二桥遗址出土柳叶剑的年代我们仍然存疑。以往学者多根据十二桥遗址第12、13层出土部分陶器与三星堆祭祀坑相似,将二者年代定为晚商时期。事实上,十二桥遗址第12、13层出土的陶器,除了有与三星堆祭祀坑同时的,也有早于三星堆祭祀坑的,更有晚于三星堆祭祀坑的,可见其出土遗物混杂较为严重。检视报告可知,十二桥遗址的堆积并非原生堆积,而是经洪水扰动过的次生堆积。如此一来,出土于12层的柳叶剑的年代就不能以该层共出的陶器来判断,还需借助其他材料进行论证。目前看来,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玉质柳叶剑很有可能是四川盆地柳叶剑的最早原型。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暂未对墓葬的分期与年代进行详细的讨论,原因在于:(1)经过前人数次研究,多数墓葬的分期与年代已较为明确;(2)本文考察的是大范围、长时段内墓葬与随葬铜器的相关特征及其变化,即便个别墓葬的分期与年代存在偏差,对整体结论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3)最主要的是,目前所见各类简报和报告对于“巴蜀青铜器”的分类、定名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较为混乱,在此前提下开展墓葬分期与年代研究可能会事倍功半。由于马家M1随葬的铜器或2件一套,或5件一套,应该是当时人们对这些铜器分类的最好证据,据此可以对“巴蜀青铜器”进行详细的分类和定名,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开展“巴蜀青铜器”及东周墓葬分期断代研究之前要做的基础工作之一。
附记:本文写作过程中,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邹后曦先生给笔者提供了诸多重要意见,在此表示诚挚感谢!
(作者:冉宏林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原文刊于:《四川文物》201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