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时期是中国王朝时代和青铜时代的开端。但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无法在缺乏当时的文字材料的情况下,确认哪类考古学遗存属于夏代。目前一般认为二里头文化应是夏王朝后期的遗存,但对相关问题尚存争议。鉴于此,本书原则上不采用“夏时期”的概念,而基本以二里头文化及与其同时代的诸考古学文化为上限加以叙述。
随着龙山时代的终结,华夏文明由“多元”的邦国时期进入了“一体”的王朝时期。约当公元前1800年或稍晚,二里头大型都邑崛起于中原腹地,以其为核心的二里头文化大规模地向四围辐射其文化影响。作为初兴的王朝国家的遗存,二里头文化成为东亚地区最早跨入青铜时代的核心文化。
由二里头都邑起步的宫室、丧葬和器用制度等,到商代又得到了进一步的整合。商王朝的都邑不断庞大化,以甲骨文为代表的文字高度发达,具有华夏文明特色的礼制得以确立,更广阔的区域被纳入以青铜礼器为核心的等级秩序范围内。以商文明为主干,在东亚大两河流域形成了更大的地域性青铜文化交流网。
一夏文化的探索
(一)夏文化探索的学术背景
据古代文献的记载,在商代之前,曾存在过以夏族为主体的夏王朝,它是中国进入历史时期的第一个王朝。先秦时期的许多典籍,如《尚书》、《诗经》、《左传》、《国语》、《论语》、《孟子》、《墨子》、《竹书纪年》、《逸周书》、《战国策》、《世本》等书中,有多处关于夏王朝、夏王、夏代史事、夏代都邑、夏人居地和夏商关系、夏商王朝更替等的记载。上述诸多古籍,最晚成书于战国时期。
地下出土的先秦青铜器铭文也可与古代文献记载相印证。如春秋时期的叔夷钟(宋穆公之后、齐灵公之臣叔夷所作)有铭文追述宋人祖业说:“□□成唐,又严在帝所,□受天命,翦伐夏祀。……咸有九州,处禹之堵。”这段铭文证明当时的人是相信前人关于夏王朝的记载与传说的,夏王朝的史影尚留存于华夏族群后人的记忆之中。
然而,这些相关记述究竟是信史还是纯属神话传说,在近代以来的学界是一直存在着争议的。20世纪20年代兴起的疑古学派,受西方现代治学方法的熏陶,对国史典籍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检讨。古史辨运动让传统史学彻底摆脱了儒家“经学”框架的沉重束缚,在客观上引起人们对用现代科学的眼光重新考察中国文明起源和进程的兴趣,推动了中国早期历史的研究。但就文献论文献的传统研究方法,终究无法确证夏商文明的存在。
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明确地罗列出了商王室在王朝建立前后的世系。它是否真实可靠,在20世纪初甲骨文的发现与解读之前是无从验证的。商王朝的存在与夏王朝一样,也曾被认为属传说一类。20世纪初,王国维对安阳殷墟出土的商代甲骨文进行研究,证明《史记》所载商王世系表是基本可靠的。他进而推论到,“由殷周世系之确实,因之推想夏后氏世系之确实,此又当然之事也。”[1]《史记·殷本纪》的记载被证明为信史,这给了中国学术界以极大的鼓舞,人们因而推断《史记·夏本纪》及上述先秦文献关于夏王朝的记载也应属史实,进而相信夏王朝的存在。这代表了中国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也是夏文化探索的前提之所在。
在对中国古史的认识论上,疑古学派可说是破而未立。这种状况,向学术界提出了以新的研究方法去重建中国上古史的课题,现代中国考古学应运而生。1928年开始的对安阳殷墟的发掘,证明该遗址确系文献所载商王朝的晚期都城遗址,从而在考古学上确立了殷商文明[2]。同时,给探索考古学上的夏文化提供了一个可靠的时间和文化特征上的标尺。可以说,考古学给古史重建开辟了一条崭新的科学途径。
自此,结合古代文献,从考古学上寻找夏族和夏王朝的文化遗存,进而恢复夏代历史的本来面貌,成了数十年来中国考古学和历史学界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学术目标。学者们在夏文化的探索上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呈现出百家争鸣的盛况,其参与人数和发表学说之多,历时日之长,讨论之热烈,都远超其他学术课题,为海内外学界所瞩目。
(二)夏文化的探索历程
关于“夏文化”的概念,长期以来歧义迭出。目前,学术界一般倾向于将其界定为夏王朝时期、在夏王朝的统辖地域内、以夏族为主体的族群所创造的文化,其核心内容是关于夏王朝(国家)的史迹。这一概念表明“夏文化”属于考古学与历史学整合层面上提出的命名[3]。
对夏文化的探索,是伴随着近现代考古学在中国的兴起而展开的。其探索历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是夏文化探索的肇始期。
这一时期,学术界开始把夏史的重建寄托在新兴的近现代考古学上,一些历史学家如徐中舒、丁山、翦伯赞、范文澜等曾先后把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推定为夏民族或夏代的遗迹。由于当时的考古发现极为有限,考古学文化序列尚未建立起来,故所得结论与历史实际差距较大,不久即被否定。但这些推论毕竟迈出了探索夏文化的第一步。
50年代,商文化二里冈期遗存和郑州商城的发现,使学界对早于安阳殷墟的商文化有了较为明晰的认识,这就进一步迫近了探索夏文化的目标。李学勤、安志敏、石兴邦等根据郑州商代遗址的发现,提出介于商代文化层和龙山文化层之间的“洛达庙期”遗存(即后来所称的“二里头文化”)是探索夏文化值得注意的线索或对象[4]。
但50年代新发现的若干二里头文化遗址,多为一般的小型聚落,尚无法反映当时的社会文化发展水平,因此,学术界开始把注意力转向对夏人活动的中心区域及夏王朝都城遗址的探寻上。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期,是夏文化探索的全面展开阶段。
为了解决与夏文化相关的诸学术课题,徐旭生首先全面梳理了文献中有关夏代的史料,认为豫西的洛阳平原及其附近和晋西南的汾水下游“两个区域应特别注意”。1959年夏,他率队在传说中夏人活动的中心地区豫西开始了对“夏墟”的考古调查[5]。调查中所踏查的遗址,即包括著名的偃师二里头遗址。这是首次明确以探索夏文化为学术目标所进行的田野考古工作。以此为标志,中国考古学界开始进入了以大规模的田野调查与发掘为基本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探索夏文化的时期。
通过多年田野考古工作与综合研究,中原地区仰韶文化—中原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冈期商文化的发展序列得以建立,探索夏文化的范围,集中到了河南中西部与山西西南部的中原龙山文化的有关遗存和二里头文化上。
1959年秋,考古工作者即开始对二里头遗址进行试掘。此后,除了“文革”期间中断了数年外,二里头遗址的发掘持续不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的考古收获[6]。该遗址的发掘,确立了二里头文化,证明了该遗址是一处早于郑州商城的具有都城规模的遗址,二里头遗址和二里头文化成为公认的探索夏文化的关键性研究对象。二里头遗址以及临汝煤山、禹州瓦店、新密新砦、巩义稍柴、登封王城岗等遗址的发掘,确认了二里头文化早于二里冈期商文化、晚于中原龙山文化的相对年代关系,以及三者间在文化面貌上一定的继承性,也为探索夏文化和夏代都邑提供了重要线索。
在豫西晋南地区进行的考古调查,也发现了一大批与夏文化探索有关的遗址。70年代开始的对夏县东下冯、襄汾陶寺等遗址的发掘和研究,把夏文化探索的范围扩展到了晋南地区;根据二里头文化遗存在豫西和晋南地区的差异,二里头文化又被区分为以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和以东下冯遗址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7]。
1977年,在登封王城岗遗址召开的现场讨论会上,考古学界就夏文化及夏文化研究的理论与方法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会后相继发表了一批论文,掀起了夏文化探索的热潮。学者们围绕何种考古学文化为夏文化、如何界定夏商文化等问题各抒己见,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争论的焦点,在于对二里头文化性质即所属族属与朝代的认识。诸家观点可大体归纳为两种主流观点:一是认为中原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前期(一期或一、二期)为夏文化,二里头文化后期(三、四期或四期)为早商文化,其中又以二、三期分界说最为流行;一是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皆为夏文化。与此相对应,对二里头遗址和郑州商城两大都城遗址的性质也结合文献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二里头遗址“西亳说”或“夏都说”、郑州商城“郑亳说”或“隞都说”等不同的看法[8]。
这一阶段已开始使用碳十四测年等自然科学手段对以二里头文化为主的与夏文化有关的遗存进行绝对年代的测定。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至今,是夏文化探索持续进行的阶段。
这一阶段,围绕夏文化探索所进行的田野考古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除了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以外,考古工作者还在更广泛的区域内发现了众多的二里头文化遗址。迄今为止所发现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已达300余处。对河南驻马店杨庄、方城八里桥、邓州陈营、杞县牛角岗、陕西商州东龙山等二里头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为研究二里头文化的分布和类型、二里头文化与同时期其他考古学文化的关系等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1983年,在距二里头遗址仅6公里的偃师市城区以西,发现了偃师商城遗址[9]。这一位于文献所载夏王朝中心分布区的商代城址一经发现,立即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以偃师商城的发现与发掘为契机,学术界又掀起了新的一轮关于夏文化与夏商王朝分界问题的大讨论。争论的焦点仍集中于二里头、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三个都城遗址的年代与性质,主要是伊洛郑州地区考古学文化序列中的夏商分界问题上。以往持二里头遗址“西亳说”观点的学者,大都转而认定偃师商城为汤都西亳,而二里头遗址为夏代晚期都邑,对夏商分界时间的看法则由二、三期之间转为三、四期之间,同时认为夏文化的上限早于二里头文化,应包括中原龙山文化的晚期遗存;而认为郑州商城为汤都亳的学者,则认定偃师商城的时代稍晚,属离宫、别都或军事重镇[10]。
进入90年代,一些学者又提出了夏商文化分界应在二里头文化四期早段至晚段之间、而四期晚段遗存应为夏遗民文化的观点,这实际上是在对“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皆为夏文化”的观点基本认同的前提下所进行的修正。随着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遗址发掘与研究工作的深入,以及“夏商周断代工程”对有关夏文化问题研究的推动,两座商代城址大体同时的年代关系基本确定,认为二者均为商王朝的早期都邑,而二里头遗址应为夏王朝的一处都邑,二里头文化的主体为夏人遗存的观点逐渐为多数学者所接受[11]。
综上所述,五十余年来夏文化探索的重要收获,主要显现在田野考古调查与发掘的成果上。通过大量的田野工作,在传说为夏人主要活动区的河南中、西部和山西西南部,建立起了龙山时代文化─二里头文化─二里冈期商文化的考古编年序列;基本搞清了龙山文化时期相关遗存、二里头文化及其周邻同时期文化的类型分布与相互关系的基本格局;发现了若干龙山时代和二里头文化聚落群中的中心遗址和城址,并对其中的多处重要遗址进行了大规模的发掘,二里头遗址作为夏商时期一处重要都城遗址的学术地位得到确认;所获取的丰富的遗存和信息,为夏文化内涵的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从而为夏文化的探索奠定了基础。
(三)夏文化探索的启示
史前至三代考古学的学科特点,决定了其以长时段的、历史与文化发展进程的宏观考察见长,而拙于对精确年代和具体历史事件的把握。长期以来聚讼纷纭的对某一王朝都城具体地望的讨论,对某一考古学文化所属族别与朝代归属的论辩,对文献所载夏商王朝更替究竟对应于哪些考古学遗存的争论,至今久讼不决,莫衷一是,已很能说明问题。
可以认为,考古学仅可提供某一人类共同体的社会发达程度是否接近或达到国家(王朝)水平的证据,却无法在没有直接文字材料的情况下证明狭义史学范畴的具体社会实体如夏、商王朝的存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切的证据来排除或否定任何一种假说所提示的可能性。
应当指出的是,就早期文明史的研究而言,历史文献学与考古学的整合研究,乃至二者与其他学科在更大范围内的整合研究仍是必由之路,关键的问题是如何整合。
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无论考古学文化谱系和编年,还是碳素测年、传世文献记载,以及整合各种手段的综合研究,都无法作为检核这一历史时段研究结论可靠性的绝对指标,无法彻底解决都邑的族属与王朝归属等狭义“信史”范畴的问题。就考古学而言,除了可以依凭的材料仍显不足以外,我们一直也没有建立起有效地说明考古学文化和族属、考古学文化的变迁与社会政治变革之间相互关系的解释理论。这种学术背景,决定了这一课题的研究结论也不可避免地具有推断和假说的性质,某些具体结论,尚有待于更多证据的支持和研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12]。
[1]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观堂集林》卷九,中华书局1959年版。
[2]李济:《安阳》,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页。
[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考古学•夏商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页。
[5]徐旭生:《1959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年第11期。
[6]杜金鹏、许宏主编:《偃师二里头遗址研究》,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
[7]邹衡:《试论夏文化》,《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
[8]河南省考古学会、河南省博物馆:《夏文化论文选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9]杜金鹏、王学荣主编:《偃师商城遗址研究》,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A.郑杰祥编:《夏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2年。B.李伯谦编:《商文化论集》,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
[11]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
[12]许宏:《方法论视角下的夏商分界研究》,《三代考古》(三),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76~77页。
作者:许宏